冀中职业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冀中职业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冀中职业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冀中职业学院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民国5年(1916年)县立女子高等小学改建为直隶定县女子师范学校,1947年定州解放,改建为冀中区第一师范学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改名为河北省立师范学校,2002年3月18日升格为保定师专定州分校。2006年7月27日,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正式改建为冀中职业学院。
截至019年6月,学院有南北2个校区和一所附属中学,有教职工242名、在校生6000余人,设有五个系、20个高职专业和6个中专专业;有校内实训基地39个,校外实训基地53个。
二、冀中职业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一)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我校在新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类专业的招生录取规则按照相关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录取规定执行。按考生统考成绩录取,无相关科目成绩及加试要求。
(二)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1.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计划缺额专业,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所报专业满额的情况下,作退档处理。同等分数情况下,按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
2.执行生源省招委对考生加分、降低分数录取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