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是由河北经贸大学举办,按照新机制、新模式运行的本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于2001年7月经河北省政府(冀教发[2001]181号文件)批准成立,并报教育部备案,当时学院名称为“河北经贸大学财通学院”。2003年5月,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冀教发[2003]57号文件,河北经贸大学财通学院更名为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次年,根据冀教发[2004]107号文件,我院成为教育部首批确认的独立学院之一。
我院位于石家庄市西南高教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拥有良好的人文环境和教学氛围,是大学生理想的求学之地。学院现有校舍建筑面积约2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约16870.38万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资产约3965.77万元),拥有图书馆2座,藏书82.28万余册,数字语音实验室座位数594个,多媒体教室座位数7723个,以及18个高配置的计算机房和多功能学术报告厅、与沪深证券交易所同步运行的模拟证券市场、ERP实验中心等各种专业实验室,为学生提供了一流的教学设施。学院有两个运动场,两个礼堂以及若干塑胶篮球场和排球场,为学生文体活动提供了充足的场所。
二、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按照各省(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普通类本科专业根据省份的不同,在本科批次、本科第二批次进行录取,在各省的具体录取批次以当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录取时按照高考成绩“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数相同的,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分数和专业志愿相同的,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优先安排排序靠前考生的专业,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顺序依次安排其预录专业,不设志愿、专业级差。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录取规则按生源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如仍出现需要排序情况则按上述规则排序。
承认国家及各省规定的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