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由昌平区人民政府举办,市教委主管、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学院于1984年成立,前身为北方交通大学昌平分校,1999年更名为北方交通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05年1月,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独立设置为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以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同时开展继续教育、技能培训与鉴定等类型教育服务。
学院占地面积305亩,设有路桥系、汽车系、管理系、轨道交通系和基础部五个教学系(部),开设普通高职专业18个,形成了 “城市建设类”、 “汽车机电类”、 “城市服务类”及“轨道交通类”等4大特色专业群。学院大力支持实践教学设备现代化建设,现建有专业群实习实训中心8个,各专业学科实训室31个,注重学生职业技能培训,拓展就业竞争力,强化专业实训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坚持教育与专业证书培训有机结合的“双证书”培养方式,提高了实用型人才的培养质量。
二、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第六条 遵照各省市教育考试院的相关政策和规定进行录取。
第七条 对于北京考生:在高考成绩达到高职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同一科类考生按分数(语、数、外三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投档时顺序检索考生志愿,只要考生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往届生参考会考成绩)符合所报志愿的要求且该专业招生计划未满,考生将被此专业录取。投档后,若有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将向社会公布,重新征集考生志愿并仍按上述办法进行录取。对于外省考生: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有关规定执行。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优秀学生、运动成绩突出、有特长的考生。
第八条 学校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九条 考生的体检要求,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考生身体状况应适应专业所需要体质,考生须如实填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院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条例执行。
第十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一)声讯台及教育部指定的网站查询。
(二)通过邮政速递公司向考生发送录取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