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作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第一所专门的消防救援本科院校,是应急管理部直属的唯一“国字号”高等院校,是应急救援主力军培训基地、党和人民忠诚卫士的成长摇篮。学院的组建成立,标志着消防救援教育事业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对于加快构建消防救援高等教育体系、培养造就高素质消防救援专业人才、推动******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
学院前身为1978年9月成立的黑龙江省森林警察总队教导队。2000年5月由内蒙古、黑龙江、吉林森林警察学校合并组建武警森林指挥学校。2003年6月迁京办学。2004年7月开办本科教育。2006年9月由武警黄金技术学校、武警森林指挥学校和武警水电技术学校合并组建武警警种指挥学校。2011年8月更名为武警警种学院。在40余年的接续发展中,构建了以森林防灭火,黄金地质勘察、水电建筑、桥梁工程和抢险救援为支撑的人才培养体系,累计为军地输送5万余名应急救援专业人才。先后参与黑龙江、内蒙古、山西等重特大森林火灾扑救和云南鲁甸、尼泊尔等地震灾害抢险任务。
二、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第十七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进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在后续批次被其他高校录取。
第十八条 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在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照一定比例予以投档。在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市),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在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九条 对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面试均合格,投档分数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的省份,需达到本省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并符合中国消防救援学院调档要求的考生,执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并确定专业和培养方向。确定专业时不设专业级差,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和培养方向调剂,则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和培养方向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进行录取和确定专业时,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同分排序规则为: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和外语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和外语成绩。
第二十一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调档时,认可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但同一考生若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含)。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按照加分后的投档分数进行录取,加分在投档、分专业和培养方向时均适用。
第二十二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和有特殊录取要求省份的录取规则: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须满足学院相关专业当年对选考科目的要求,专业录取时参考同排位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单科成绩,消防政治工作专业比较科目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其他专业比较科目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三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通知书以快递方式寄达。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指定网站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