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大学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北京建筑大学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北京建筑大学简介和师资力量
北京建筑大学(Beijing University of Civil Engineering and Architecture),简称“北建大”,是北京市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建高校;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国家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国家“双万计划”、首批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建设单位、北京高等学校高精尖创新中心,为“一带一路”建筑类大学国际联盟发起成员,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高校,是“北京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人才培养基地和科技服务基地”、“北京应对气候变化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和“国家建筑遗产保护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
学校源于1907年清政府成立的京师初等工业学堂,1933年更名为北平市市立高级职业学校,1936年增设土木工程科,后历经北京市市立工业学校、北京市建筑专科学校、北京市土木建筑工程学校、北京建筑工程学校、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等发展阶段,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北京建筑大学。学校1977年恢复本科招生,1982年被确定为国家首批学士学位授予高校,1986年获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8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二、北京建筑大学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在录取时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不设专业级差;
2.认可各地加分政策,加分到分专业;
3.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北京、上海、浙江、天津、山东、海南、福建、湖南、湖北、江苏、广东、河北、辽宁、重庆):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城市管理(实验班)、工商管理、法学、法学(国际工程法实验班)、社会工作五个招生专业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选考三科总成绩;其他专业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选考三科总成绩;对于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录取参考。
其他省份: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比较文综/理综、数学、外语分数;
4.考生提档后无特殊情况均不退档;
5.所有专业入学前后均无美术加试;
6.所有专业均不设男女生比例限制。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的要求,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