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自1936年建校以来,为国家培养了10万余名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学校占地27.85万平方米,校舍面积17.0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4.85亿元,馆藏图书80余万册,教学实训仪器设备总值12000万元,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10个,校内实训室168个。
学校现有教师589人。教师中有硕士及以上学历394人,教授15人,副教授138人,双师型教师295人,重庆市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5人,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4人,全国技术产品文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1人。
二、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第十八条 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参与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的网上录取工作。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二十条 录取顺序: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及投档顺序,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上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根据相关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认可各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政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录取。
第二十一条 录取专业确定办法:专业志愿优先,优先满足考生专业志愿,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调剂志愿为最后志愿,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对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录取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第二十二条 调档比例及录取查询:调档比例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执行;考生可登录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门户网和学校官网进行录取查询。
第二十三条 所有专业文理兼收;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四条 语种及体检相关要求:
1.录取时不限考生所学外语语种,进校后公共外语统一学英语。
2.报考考生要求: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学前教育专业属于师范类专业,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应慎重考虑是否报考该专业。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统一组织实施新生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