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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自主招生有哪些学校及完整名单

重庆市具有自主招生的大学名单共有3所,分别为重庆大学、西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

重庆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重庆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性大学,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学校2017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招收对象为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坚持**,思想信念坚定、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及报考类型
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315名,分为7个报考类型:

报考类型科类自主招生计划/名
工业制造类理工75
电气信息类理工70
建筑土木类理工50
理工基础类理工35
经济管理类理工25
人文社科类文史20
中外合作培养类理工40

考生依据文理科只能选择一个报考类型,其中浙江省、上海市考生不分文理,可选择任一报考类型,但选考科目中至少一科与我校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范围匹配。具体报考类型内的招生专业(类)见附表《重庆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专业目录》。
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在本科阶段只能在同一报考类型内转专业,不得转入其他报考类型内的专业,具体按《重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二、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2017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在高中阶段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选报相关报考类型:

1.全国中学生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以下简称“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
2.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
3.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获得全国二等奖及以上。
4.在其他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具有标志性成果,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我校专家组评审认定。
5.具备良好英语能力,且理工基础扎实,有意向进入重庆大学-美国辛辛那提大学联合办学项目学习的优秀毕业生可报考中外合作培养类,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我校专家组评审认定。
其中,(1)获得“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二等奖及以上,且经全国青少年科技竞赛获奖名单公示平台“http://gs.cyscc.org.cn”公示合格的考生可申请免笔试,可任选一个报考类型。(2)其他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的考生,只能选报与特长相关的报考类型,若经我校专家组评审,认定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与报考类型不相关者,特长材料不予认定。
我校规定,各类学科特长相关的报考类型如下:

学科特长相关报考类型
数学、物理、信息学工业制造类、电气信息类、建筑土木类、理工基础类、经济管理类、中外合作培养类
化学、生物学理工基础类、中外合作培养类
外语工业制造类、电气信息类、建筑土木类、理工基础类、经济管理类、人文社科类、中外合作培养类
文学写作经济管理类、人文社科类
其他与特长相关的报考类型

三、报名程序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不接受纸质和现场报名。考生须于2017年3月22日18:00至4月4日22:00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按流程和要求如实注册与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
1.申请材料
(1)《重庆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申请表》:由报名系统打印,须加盖中学校级公章。
(2)成绩单:由中学教务部门出具的高中每学期学业成绩单、高考助手历次模拟考试成绩(含单科和总分排名)、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加盖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3)证明材料:高中阶段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扫描后上传至报名系统(若特长材料难以扫描的,请与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确定提交方式)。报名材料须信息完整、页面整洁、扫描件清晰,格式为jpeg(扩展名为.jpg或.jpeg)。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须为特长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并深度参与,一旦发现特长材料造假或非考生本人深度参与,取消其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规处理。
考生须按时完成网上报名手续,因考生没有按时报名、没有按要求上传材料等个人原因导致报名未成功的,及信息填写错误、扫描件不清晰导致影响评审的,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免笔试申请
获得“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申请免笔试。申请免笔试者除完成网上报名外,还须提供:
(1)获奖证书扫描件;
(2)《重庆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免笔试申请表》(见附件1)。
以上材料发电子邮件至zhaosheng@cqu.edu.cn,邮件主题:“免笔试申请-姓名-自主招生报名号”,邮件接收截止日期:2017年4月4日22:00。经审查核实后,将于2017年4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回复审查结论。
3.建筑城规学院加试申请
有意向选报建筑土木类建筑城规学院的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除完成网上报名外,还须邮寄本人近期创作的素描作品1件(建议使用EMS中国邮政快递并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素描作品要求:静物;纸张:8开素描纸;画纸右上角折角内注明“姓名-自主招生报名号”。经专家组评审后,择优给予建筑城规学院加试资格,素描评审结论将于资格审核结果公示时一并公布。
邮寄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重庆大学A区行政楼
收 件 人:招生办公室
邮 编:400044 电 话:023-65102370,65102371
截止日期:2017年4月10日(以寄达地邮戳为准)
4.博雅学院加试申请
有意向选报人文社科类博雅学院的人文科学试验班(哲学、历史学、法学、汉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除完成网上报名外,还须提供:
(1)特长证明材料扫描件;
(2)《重庆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博雅学院加试申请表》(见附件2)。
以上材料发电子邮件至zhaosheng@cqu.edu.cn,邮件主题:“博雅加试申请-姓名-自主招生报名号”,邮件接收截止日期:2017年4月4日22:00。经专家组评审后,择优给予博雅学院加试资格,评审结论将于2017年4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回复。
四、选拔程序
1.资格审核
我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给予考试资格。审核工作遵循突出特长、优中选优、规模控制的原则,同等条件下适当向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考生倾斜。资格审核结果可于2017年4月30日后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并在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示。
2.考核
获得考试资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中确认参加考核事宜,并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按要求参加考核。
(1)考核时间:2017年6月10-11日
(2)考核地点:重庆大学A区或B区(具体时间地点请于6月1日左右在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查看)
(3)考核内容:笔试和面试
①选报人文社科类的考生笔试科目为:语文。
②选报其他报考类型的考生笔试科目为:数学(中学数学全部知识点均在考核范围内)。
③面试为学科特长面试。
④建筑城规学院加试:具有建筑城规学院加试资格的考生,考核时还须参加建筑学专业面试和徒手画测试,加试合格者才具备录取到该学院专业的资格。
⑤博雅学院加试:具有博雅学院加试资格的考生,考核时还须参加博雅面试,加试合格者才具备录取到该学院专业的资格。
3.合格认定
学校依据综合成绩【笔试占60%,面试占40%】,按报考类型从高到低排序(免笔试者单独排序),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宁缺毋滥。合格考生名单将在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示。
五、录取原则
1.高考成绩要求
(1)免笔试的合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本线①即可录取。
(2)选报理工基础类、人文社科类、中外合作培养类的合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C30②(浙江省考生达到C20,上海市、江苏省考生达到C10)即可录取。
(3)选报工业制造类、电气信息类(不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建筑土木类(不含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经济管理类的合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B40③且不低于当地一本线(浙江省考生达到C30,上海市、江苏省考生达到C15)即可录取。
(4)选报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自主招生综合成绩须在该报考类型的所有考生中位列前30名(含)内,且高考成绩达到当地最终模拟投档线④(浙江省考生达到C50,上海市考生达到C20)才能录取。
2.专业安排原则
(1)免笔试的合格考生,满足第一有效专业志愿。
(2)获得“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三等奖及以上的合格考生,满足前三个有效专业志愿之一。
(3)其他合格考生,根据自主招生综合成绩,结合专业志愿和专业计划余量,依次确定专业。
备注:
①一本线: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执行。
②“C+数字”:表示一本线上的分值,如C30表示一本线上30分。
③“B+数字”:表示最终模拟投档线下的分值,如B40表示最终模拟线下40分。
④最终模拟投档线:由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⑤除上海市、江苏省外的其他高考满分非750分的省份,录取优惠分值按照该省高考满分与750分的比例折算,四舍五入取整。
⑥江苏省自主招生合格考生两门选测科目最低等级要求:B(物理或历史)、B(其他科目)。
六、志愿填报
自主招生合格考生须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填报志愿,并于2017年6月25-30日登录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补填高考成绩、报考类型内的至多6个专业(类)志愿(必须服从报考类型内的专业调剂)等信息。未按时补填高考信息者,视为放弃专业选择资格,由学校进行专业安排。
七、附则
1.重庆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为自主招生领导和决策机构。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投诉及申诉受理电话:023-65106714,65103501,电子邮箱cqujw@cqu.edu.cn。
2.学校自主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加强规范管理、信息公开与监督制约。资格审核合格名单、考核合格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严格遴选考核专家,把师德师风、业务素质等作为选聘专家主要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培训。面试时,专家人选和考生面试顺序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且测试过程全程录像,确保公平公正。
3.在新生入学报到期间,学校将对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进行复查,查验获奖证书原件。在自主招生报名、考核、录取等过程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6号令)严肃处理。对有违规行为的学生,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已经录取的则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4.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组织和个人开展自主招生相关的辅导、培训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辅导、培训、招生等活动的机构、组织或/和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学校所有与招生、考试相关的信息均以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发布的为准。
5.学校自主招生相关通知将在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报名系统中的“我的消息”栏发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本简章解释权归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7.学校执行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关于自主招生合格考生的录取规定。本简章公布后,若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政策有调整,学校将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西南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报名时间及入口
(一) 报考类别:学校将自主招生专业(类)划分为文经法类、理工类、农科类、中外合作办学类四个类别,考生分类别报名和参加测试。每名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类别申请报考,在所选类别中须填满六个专业志愿并确认好专业志愿顺序,具体类别及专业参见附件1-3,浙江、上海考生只能选择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专业类别下不足六个专业的须填报所有专业)。
(二) 报名时间:2017年3月16日至3月31日。
(三) 报名方式: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 ),选择报考专业并提交相关材料,报考学校不得超过3个。

(四) 材料提交:
1.身份证或户口簿;
2.思想素质考核表,请考生和学校如实填写,凡情况不属实者一票否决(见附件4);
3.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请上传封面和内容页,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和文学作品请上传杂志封面页、含作者姓名的目录页、正文页和含ISSN刊号页,出版著作请上传封面页、目录页、含ISBN书号页);
4.报名申请表(系统中导出打印后由所在中学签字并加盖公章)。
学校不收取纸质报名材料,以上报名材料均要求原件扫描(或拍照)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五) 资格审查
1.学校自主招生专家组根据考生上传提交的申请材料,按照报名条件全面审核,确定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
2.学校于2017年4月25日至5月4日,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向社会公示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考生在网上自行查看是否取得测试资格,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3.经公示无异议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须于5月6日8:00-5月15日18:00在报名系统中交纳报名考试费(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审定的标准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学校对交费成功的考生不做退费处理

西南政法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着力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经教育部批准,我校遵循“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选才、程序规范”原则,2017年面向重庆市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自主招生工作。
一、组织机构
(一)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决定自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学校专家评审组,负责自主招生考生资格审核、测试认定工作。
(三)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自主招生考生材料审核、测试组织和录取等具体工作。
(四)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二、招生专业(均为文理兼收):法学、新闻传播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

序号招生专业或专业大类分流专业

1

法学

2

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传播学、广播电视学

3

经济学类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统计学

4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审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劳动关系

三、招生计划:录取计划控制在学校本科招生总计划的2%以内。
四、报名条件
凡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且参加重庆市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测试:
(一)中学阶段在公开出版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文学作品或有独立出版的专著、文集等作品者;
(二)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和信息学)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者;
(三)在我校自主招生专业方面学科特长突出、有创新潜质者(需提交证明材料)。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报名采取考生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中学、社会团体、专家个人可为考生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二)报考专业:学生只能选择我校公布的自主招生4个招生专业或专业大类中的1个进行报名。
(三)报名时间:2017年3月20日起至2017年4月6日止(报名系统将于2017年4月6日15:00关闭)。
(四)网上报名:考生须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照要求实名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填报西南政法大学自主招生志愿,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并打印。2017年报考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报考高校不得超过3所。
(五)材料寄送:网上报名后,须于4月6日前(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时间以快递寄出邮戳为准)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材料均须考生所在中学审核签字并盖章)至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材料请用A4纸装订成册,材料一律不退还。
1.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打印自动生成的2017年自主招生申请表;
2.提供有关获奖证书、公开发表作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个人自荐报告,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征、学科竞赛以及创新实践等能够反映学科特长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
4.考生所在中学对其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社会公益活动情况等综合素质的评价以及高中各学年的学习成绩及年级排名证明(须加盖中学公章);
5.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材料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 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401120
电话:023-67258088 67258829
请在信封正面醒目位置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字样。
(六)报名考试费:对于经我校资格审核通过、准予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测试的考生,按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规定收取报名考试费,其收费标准为每生120元。对农村贫困地区的学生,经学生申请可免收报名考试费。
六、测试资格审核
(一)我校组织专家对考生寄送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特别是加强审核证书、专利、论文等内容,在对考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专业倾向、高中学业成绩及成长记录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后,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
(二)准予参加我校测试的考生名单,将于4月30日前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和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swupl.edu.cn)首页公告栏中通知,考生务必及时查看(不另行通知)。
(三)准予参加我校测试的考生,须在5月31日前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完成参考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参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七、准考证领取
考生须在参加测试前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打印准考证。
八、测试安排
(一)测试科目
1.笔试
(1)法学、新闻传播学类专业测试科目:阅读与写作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书面表达能力,对社会生活及其热点问题的关注度、敏感度和认识的敏锐度,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等方面。
(2)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测试科目:数学??重点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数学综合运用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等方面。
2.面试:着重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分析能力、理解判断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个人特长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二)测试时间:2017年6月13日
(三)测试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 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具体考场安排以准考证内容为准)
(四)需携带的材料
1.有关获奖证书、公开发表作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2.身份证、学生证原件。
(五)测试成绩
测试综合评价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我校对参加测试考生以测试综合评价成绩总分高低为序按专业或专业大类进行排名。
九、录取办法
(一)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测试综合评价成绩高低,提出自主招生建议入选考生资格名单。
(二)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在建议名单基础上,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的需要,研究确定自主招生拟入选考生资格名单,人数控制在学校本科招生总计划的4%以内。拟入选考生资格名单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后,提交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进行公示。
(三)录取原则:凡被我校确定为具有自主招生入选资格、高考成绩达到重庆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自主招生一志愿填报了我校的考生,根据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按入选考生高考成绩高低为序,学校予以录取。
(四)考生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我校确定其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专业或专业大类,否则视为自愿放弃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被录取到新闻传播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的,进校后按学校各专业大类分流方案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五)执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对自主招生合格考生高考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
十、监督机制
(一)我校自主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察处邮箱:xzhpb@swupl.edu.cn
监督电话:023-67258879
(二)考生须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未入学者,取消其自主招生考核成绩及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由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中学须本着高度负责的原则,确保报考我校自主招生考生的材料客观、真实,应在中学和班级公示报考考生名单,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生入选或入学资格,并上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及中学上级主管部门。
(四)我校严格遴选初审专家和考核专家。把师德师风、业务素质等作为选聘专家主要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公平公正。所有自主招生相关工作人员、专家评委均须签订工作责任书。
(五)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考生面试顺序于考前随机确定。
(六)加强信息公开,初审合格名单、拟入选考生资格名单、录取名单严格实行学校、省市、教育部三级信息公开,学校公示后按要求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七)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考试及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