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吉林农业科技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吉林农业科技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是吉林省省属公立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坐落在素有雾凇之都美誉的北国江城—吉林市。学校是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教育部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专业建设院校、吉林省转型发展示范高校。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是一所具有悠久历史的百年学府,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7年创办的吉林中等农学堂。2003年10月北华大学农业技术学院(吉林省农业学校)实体并入吉林特产高等专科学校。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新组建的吉林特产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全日制本科院校,更名为吉林农业科技学院。
学校现有九站和左家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66.3余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0.0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1.98亿元。图书馆中外文纸质藏书109万册,电子图书总量达61.9万册,中外文数据库20个,标本馆收藏野生动植物标本3100余件。
学校设有经济管理学院、动物科技学院、中药学院、农学院、生物与制药工程学院、食品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机械与土木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交流学院)学院9个办学学院,以及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部和继续教育学院等教学机构。学校面向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584人,其中本科生10466人、专科生2118人,继续教育在籍学生1800余人。2015年被吉林省教育厅确定为首批单列计划联合培养研究生试点单位。
学校现有教职工902人,其中教授75人、副教授231人,博士162人(含在读)、硕士558人,“双师型”教师176人。国家级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1人,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4人,吉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5人,省级教学名师5人,省级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1人,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学新秀1人,吉林省优秀教师3人,吉林省教书育人楷模(提名奖)1人,吉林省高校科研春苗人才1人,吉林省教育厅新世纪科学技术优秀人才2人。吉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1个,吉林省优秀教学团队6个、吉林省高等学校名师工作室2个。吉林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1人,吉林市人才学会十大标兵奖1人。
学校现有46个本科专业,14个专科专业,以农学(特产)为优势和特色,涵盖工、农、文、理、经、管6个学科门类。学校现有省级特色优势学科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验点专业1个,国家级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特色高水平专业4个,省级一流专业6个,省级金课6门,省级精品在线课程7门,形成了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学科专业体系。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教学成果一等奖4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9项。
学校建有省级科研平台15个,省级农产品检测中心1个。近年来,承担各类科研项目近800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6项,科技部丰粮工程项目1项,科技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6项,发表核心及检索论文1000余篇,审定玉米、水稻、大豆等新品种13个,获批人参、黑木耳等地方标准6个,国家发明专利10项,获得吉林省科学技术奖13项,成立5个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研究院(中心),50余名教师获聘12582/12316三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专家,培训农业职业经理人、农业技术推广人员5万余人。
学校以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提升为中心,不断夯实“平台+模块”理论教学和“三实一研”实践教学体系。坚持加强校企合作和产教融合,9个办学学院均成立了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理事会,与珠海世纪鼎利集团联合建立产业学院,与大北农集团、长春旭阳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汉峘教育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签订人才合作培养协议。学校实施“一导二师三保障”育人模式,与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建就业服务平台,与400余家国内大中型企业签订了毕业生就业合作协议,建有1个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训基地、2个省级实践教育教学基地,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就业率逐年提高。
二、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录取规则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
1、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农业院校降分录取”政策。
2、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或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3、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
4、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在各招生录取省份,各专业均按“专业清”原则录取,“专业清”即“专业优先”,即对在我校投档比例线上且已经投档我校符合条件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
5、优先级别。各省级招办投档到我校的所有考生,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投档分相同时,按高考原始分数录取;当原始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先参考语文成绩,若语文成绩相同则参考数学成绩,若语文和数学成绩仍相同则参考外语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6、专业调剂。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如果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其它未录满专业;如果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做退档处理。
7、学校在第一志愿(含平行志愿)未录满的条件下,则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只能录取到本校一志愿(含平行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
8、吉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统一考试除遵循以上1、2、3、4、6、7条款外,对吉林省招生考试院投档到我校的所有考生,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综合(先参考语文成绩,若语文成绩相同则参考数学成绩,若语文和数学成绩仍相同则参考外语成绩,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仍相同则参考综合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