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简介和师资力量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Shanghai University of Engineering Science)是工学、经济、管理、艺术、设计等多学科互相渗透、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试点高校、全国地方高校新工科建设牵头单位、上海市“高水平地方应用型高校”试点建设单位。2017年被列为上海市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的前身为创建于1978年的上海交通大学机电分校、上海化工学院分院(1984年编入上海交通大学机电分校)和上海纺织工学院分院(1980年更名为华东纺织工学院分院)。1985年在上述院校的基础上,组建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03年,上海市高级技工学校(创建于1951年)整体划入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学校拥有松江、长宁、虹口等校区,占地1476亩,总建筑面积71.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额约24亿元,教学科研仪器约9亿元。现有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电子电气工程学院、管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材料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中韩多媒体设计学院、航空运输学院(飞行学院)、纺织服装学院、城市轨道交通学院、数理与统计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体育教学部、工程实训中心等教学机构,拥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和国家大学科技园。
学校致力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教育质量。目前拥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个,本科专业65个;机械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车辆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制药工程、环境工程、工商管理等7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飞行技术、交通运输、化学工程与工艺、产品设计、纺织工程、自动化、艺术与科技、旅游管理(邮轮经济)、飞行器制造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11个专业入选上海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环境工程、交通运输、服装设计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机械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制药工程等8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认证。
二、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录取规则
(一)普通类专业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调档比例:依据学校招生计划,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和省级招办规定确定。平行志愿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
2.专业录取:对进档考生,根据招生计划,采用“分数优先”原则,按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间无级差分。
3.同分情况:学校认可省级招办的投档位序分(号)。无投档位序分(号)的省份,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高低顺次决定排序。
(二)艺术类专业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美术与设计学类省统考成绩,表演专业校考成绩的录取规则:
1.文化及专业成绩要求: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合格线。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还须校考专业成绩合格。
2.录取原则:
(1)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总分折算办法:折算总分=高考文化投档成绩×50%+(高考文化满分÷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满分)×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50%。
(2)专业录取: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分线的进档考生,根据招生计划,采用“分数优先”原则,按折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专业间无级差分。
(3)表演专业:在满足“文化及专业成绩要求”的前提下,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有专业省统考要求的省份,考生还必须按要求参加相应类别的专业省统考,且成绩合格。
(4)同分情况:折算总分相同时,按专业省统考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高低顺次决定排序。
(5)各省级招办投档时,如文理计划单列的,则按文理分别排序录取。如对合成总分有统一折算办法的,则按其折算成绩排序录取,不再另行计算“折算总分”。
(三)飞行技术专业
1.考生须提前参加面试、体检和背景调查,并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报名且确认有效志愿,方可报考。由中国民用航空局确定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采用“分数优先”原则,按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同分情况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高低顺次决定排序。
(四)空中乘务专业
1.考生须提供相关报名材料,我校将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合格者经网上公示无异议方能取得报考资格。具体材料及要求详见我校本专科招生网。录取时按照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同分情况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高低顺次决定排序。
(五)专业调剂:对填报专业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根据其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等综合情况进行调剂录取;对填报专业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六)其它相关规定
1.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计入高考文化投档成绩的全国性加分,即政策性加分含在投档分中,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我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不可累计。按教育部要求所有政策性加分不适用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
2.学校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进行征集志愿投档,投档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公布的招生计划缺额数。
3.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