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上海戏剧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上海戏剧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上海戏剧学院(英文:Shanghai Theatre Academy,英文缩写:STA,简称:上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的高等艺术院校,入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上海高等学校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院校。该校为世界戏剧院校联盟、ITI/UNESCO国际表演艺术高等院校联盟成员 。
上海戏剧学院前身是上海市立实验戏剧学校,1945年12月1日创立。1949年更名为上海市立戏剧专科学校。1952年中国高校院系调整,山东大学艺术系戏剧科、上海行知艺术学校戏剧组、苏南文化教育学院艺教系乐剧组并入,组建中央戏剧学院华东分院(独立办学,独立建制)。1956年正式更名为上海戏剧学院,是国家文化部直属的重点艺术院校。2000年划归上海市人民政府管理,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与文化部共建。2002年,原上海师范大学表演艺术学院、上海市戏曲学校、上海市舞蹈学校并入上海戏剧学院 。
据2018年12月该校官网显示,上海戏剧学院共有华山路、莲花路、虹桥路和浦江等四个校区,校园占地35.53公顷,建筑面积24625平方米;设有11个二级教学单位,20个本科专业;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个;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596人,其中在校本科生1801人。截至2016年9月,有专任教师270人 。
二、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政策性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以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
3.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学专业录取规则为:按所在省份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同分处理原则为:如果总成绩同分,分文、理科的省(市),在录取时均以语文、外语、数学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录取;不分文理科(含综合改革)的省(市)在录取时按当地省级招办制定的同分排序规则处理。
4.艺术管理、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录取规则为:按所在省份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同分处理原则为:如果总成绩同分,分文、理科的省(市),在录取时文科以语文、外语、数学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录取;理科以数学、外语、语文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录取;不分文理科(含综合改革)的省(市)在录取时按当地省级招办制定的同分排序规则处理。
5.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各志愿间无级差。如投档成绩相同时,我校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学专业文科、理科均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序,完成计划录取;艺术管理、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文科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序,理科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排序,完成计划录取。
6.艺术类专业不分省计划不认可政策性加分,专业录取时不计入总分。艺术类专业分省计划认可政策性加分,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7.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二、在非平行志愿批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0%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
四、除艺术管理、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外,其余专业均须本院校考专业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