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Guangdong Food and Drug Vocational College)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第二批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广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广东一流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
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65年6月16日的广东省中药材学校,2003年5月经教育部备案,正式升格为广东化工制药职业技术学院;2007年5月更名为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18年12月,学校通过评审成为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10月,学校通过教育部立项成为“******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单位,2019年通过“教育部现代学徒制第二批试点单位”验收。
截至2020年8月,学院下设14个二级学院,开设有47个高职专业。校园总面积78.1139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达到29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12028万元,拥有实验实训场地面积80001.16平方米,63个校内实训基地,1210个校外实习基地。
二、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就业处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美术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在广东省报考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就业处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一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我校在海南省的录取原则按照海南省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 美术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 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美术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时,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六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