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2019年12月学校从全国1400多所高职院校中脱颖而出,挺进我国职业教育第一梯队,成功入选前56所******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2020年3月,学校全面启动 “双高校”建设项目,凝心聚力推进建设引领西部职业教育改革、国际上有一定影响力的******高水平高职学校,未来五年学校将努力为宁夏高职学校提供“宁职样板”,为加快推进西部地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宁夏方案”,开启了学校发展历史上的新征程。
学校同时还是宁夏首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畜牧兽医专业资源库主持建设单位,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全国定向培养士官试点院校,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宁夏首批“互联网+教育”示范校,先后荣获“全国高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奖”、“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全国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3项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中药材开发与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入选自治区第二批人才小高地建设单位。
学校最早于2004年7月由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宁夏重工业职工大学、宁夏职工科技学院、宁夏机械技工学校合并组建而成,2005年宁夏农业学校并入我校,2015年宁夏农垦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宁夏轻工业学校并入办学,2019年宁夏人民武装学校并入办学。目前有三个校区:新校区占地1583亩,电大老校区占地37亩,原轻工业学校校区占地30亩,另建有农科综合实训基地508亩。
学校目前有教职工755人,其中高级职称312人,博士研究生9人,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教师228人,海外留学人员26人。依托国家和自治区级教学名师、“313"人才等培养项目,涌现出全国劳动模范1名、全国“五ー”劳动奖章获得者1名、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奖”3名,全国高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1名,自治区“313人才2名、自治区“塞上名师”1名、自治区教书育人楷模1名、自治区师德标兵1名,宁夏高等学校教学名师26名,入选自治区青年骨干拔尖人才项目4人,哲学社科托举人才3人,科技托举人才5人。
二、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按教育部规定,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七条 招生录取工作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学院各专业只招收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中外语为英语语种的考生,所有专业教学外语语种均采用英语。
第十九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招生录取全部实行网上远程录取,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中介”。
第二十一条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根据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投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二十二条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投档分数线并经所在地考试院同意后优先录取。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 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满足考生专业志愿;对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要求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对于按照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做退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