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酒泉职业技术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酒泉职业技术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酒泉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重点扶持院校、国家“骨干高职”首批立项建设单位、国家教育体制改革甘肃省首批试点高校之一;2012年,通过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项目省级验收;2013年,酒泉市政府、兰州理工大学合作的二级学院——“兰州理工大学新能源学院(酒泉)”在该院揭牌成立。 2015年,入选国家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根据2018年6月学院官网显示,该院校园占地1912亩,建筑面积27.1万平方米,馆藏图书66.97万册,固定资产约4亿元;设“九系、一校、四部”14个教学部门,设高职专业66个、开办49个;专任教师424人。 2019年1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列入第三类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B档)。
二、酒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考生通过网上填报志愿,学校分省(自治区)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六条 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尊重志愿。
第十七条 第一志愿未录满专业,录取征集志愿考生,无级差要求。
第十八条 对不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考生符合所在省(自治区)照顾条件,加分或减分投档的,我校均予以认可。
第二十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接收征集志愿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