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商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温州商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温州商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温州商学院前身是被誉为“中国高水平独立学院”的温州大学城市学院,2016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并更名为温州商学院。现任校长为中国社科院原副院长、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李扬;名誉校长为原******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常务副院长、国家商务部政策咨询委员会主任王洛林教授。学校环境优美、设施齐备、共享温州高教园区优质教育资源,现有在校生近14000人。学校秉承“敢为天下先”的温商精神和“砥志励行、与时竞进”的校训,坚持走“高端化、国际化、个性化”的发展之路,努力创建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商学院。在聚志愿中国一流民办大学排行榜上,学校连续三年位列一流民办大学、择校顺序双第一。
二、温州商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八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第九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外语成绩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可选择英语、西班牙语或日语。
第十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男女比例不限。往届生录取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一条 学校所有专业无外语单科成绩要求。
第十二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需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三条 学校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规则和提供的生源情况按规定比例提取考生档案。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比例根据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确定为1:1。对进档考生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考生所在省份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对其余省份的考生,学校严格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根据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确定为1:1。对进档的考生,学校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考生所在省份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认可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六条 设计学类专业招收美术类考生,考生需参加所在省份美术统考。浙江省设计学类专业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其他省份则按各省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录取规则详见《温州商学院2021年设计学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三位一体各专业类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具体录取办法详见《温州商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十八条 专升本拟录取考生由所在毕业高职高专院校审核确认其高职高专毕业资格,并报省教育厅复核,不能如期毕业者取消录取资格。学校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