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理工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温州理工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温州理工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温州理工学院是一所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级创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浙江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浙江省创业教育研究基地、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院校、浙江省普通高校示范性创业学院。
学校前身是成立于2000年的温州师范学院瓯江学院,2006年更名为温州大学瓯江学院。2021年1月25日,经教育部批准正式转设为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二、温州理工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纪检部门实施监督,严格遵循教育部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条 招生计划数的调档比例根据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生源情况按规定比例调取,浙江省内的调档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1:1。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其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以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
第十二条 浙江省考生按浙江省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符合我校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艺术类录取按照浙江省艺术类考试录取原则执行,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三条 其他省份进档考生,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专业(类),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同分则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若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能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按投档成绩择优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河北省、重庆市等6个新高考改革省(市)按照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所有专业无英语单科要求,外语教学使用英语,部分高中阶段学习日语的学生,外语教学使用日语。
第十五条 选拔优秀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简称“专升本”)以及单独考试单独招生(简称“单考单招”)的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该类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可作出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的决定,由招生就业部提出方案,经学校分管领导同意,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