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是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确认、浙江工业大学举办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2012年起由浙江工业大学与绍兴市柯桥区合作举办。2013年9月起学院新生在绍兴校园就学。2015年,被列为浙江省首批十所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之一。2016年,首批通过浙江省教育厅对独立学院的规范设置验收。2017年,成为浙江省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单位。2019年,成为浙江省首批十所产教融合示范基地之一、首批教育部1+X证书试点院校。学院校园面积占地820亩,其中水面220亩。
学院现有11个二级学院1个教学部,即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人文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建筑学院、设计学院、理学院、旅游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体育军训部。专业设置紧密结合浙江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现有40个本科专业,涉及工学、理学、文学、法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等七大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9200人左右。
二、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院面向全国1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批次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院参照执行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之规定。对《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我院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
第十六条 学院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录取时学院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学院公共外语为英语和日语。
第十八条 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英语成绩要求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考实际英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第十九条 学院认同并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条 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及调剂录取的专业均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一条 新高考改革以外的招生省份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招生当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由学院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数控制在当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倍以内;学院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1、2、3专业志愿按1-3分级差进行专业投档,对4、5、6专业志愿视为并列志愿,不设级差分;若出现总分相同的考生,则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将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
非第一学校志愿的进档考生,在计划未满专业中根据上述原则录取。
第二十二条 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之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高职单考单招、专升本等其他特殊类别另行制定招生简章或办法。
第二十四条 学院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也可登陆学院招生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