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绍兴职业技术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绍兴职业技术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99年,是浙江省较早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之一,地处历史文化名城绍兴。学校以“守正创新”为校训,秉持“教育为人生奠基,办改变人一生的高等教育”的办学宗旨,以“专业成才,精神成人”为人才培养理念,遵循“品性为根,技术技能为用”的育人方针,立德树人,追求“办品质之学”,努力建设有特色高品质的职业技术大学。学校为全国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示范性基地、浙江省普通高校首批示范性创业学院、浙江省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校园占地面积512亩,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13500余人。历届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8%以上,2018届毕业生用人单位满意度、毕业生就业满意度、毕业生起薪等核心指标分别列全省高职院校第3位、第6位、第10位。
学校设有信息工程学院、范蠡商学院、机电工程与交通学院、建筑与设计艺术学院、护理学院、阳明学院等6个二级学院。开设信息技术、商贸服务与管理、智能制造、汽车技术服务、建筑工程及其管理、文化创意设计、健康服务、教育服务等8个专业群36个专业,其中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群、电子商务专业群入选浙江省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名单。现有国家级骨干专业2个、省优势(特色)专业9个、省重点专业1个、市重点特色专业7个,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1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3个。建有校内实训基地12个、专业实训室115个,有紧密型合作企业300家,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70个,并在杭州滨江、宁波北仑、绍兴柯桥等产业集聚区,投资创建3个职业体验与就业服务中心。学校以学业、产业、就业、创业“四业贯通”为人才培养特色,先后获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项,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
二、绍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2021年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考试院(或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要求并执行生源地省市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实行“学校负责,各省考试院监督”机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 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录取具体方式
1.浙江省内招生:
(1)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录取原则:“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2)以考生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录取到考生所填报的专业;
(3)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志愿顺序录取。位次在前的考生先录取。位次相同的考生,则志愿顺序在前的考生先录取。全部相同的,则全部录取。
2.浙江省外招生:按照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3.专业分数级差: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