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杭州职业技术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杭州职业技术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Hangzhou Vocational & Technical College)简称“杭职院”,是一所由杭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B档)、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浙江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是首批全国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国家职业院校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建设单位和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职业教育专业委员会首批入会委员单位,是全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和第一届理事长单位。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前身是1996年由杭州市经委系统所属的杭州机械职工大学、杭州化工职工大学、杭州纺织职工大学、杭州丝绸职工大学、杭州轻工职工大学、西湖电子职工大学等六所学校合并而成的杭州职工大学,在此基础上,1998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复筹建,2002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建立。
二、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实施“阳光工程”,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达标、选考科目符合、统考成绩达到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含专业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根据有关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录取方法与要求,确定录取投档比例,并视报考学校的上线生源情况,可提前调整计划。接受各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根据本批次生源情况按投档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学校确定录取分数线。
第十二条 浙江省考生按《浙江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第十三条 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按平行志愿规则录取;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执行。新高考试点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对实施非专业志愿直接投档招生的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先后方式按实考分数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录取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视情况降分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认同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七条 学校各专业开设的外语语种为英语,无其他特别要求。
第十八条 男女比例:录取到学校所有专业的考生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第十九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