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Hunan First Normal University)简称湖南一师,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国家级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湖南“马云乡村师范生计划”合作院校,2014年,入选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实施高校,2018年7月,成为硕士学位立项建设授予单位。
学院前身为南宋时期张栻创办的城南书院,1903年始立为湖南师范馆。1912年和1914年相继改为湖南公立第一师范学校和湖南省立第一师范学校,解放后更名为湖南省第一师范学校,毛泽东为学校题名“第一师范”。2000年3月学校升格为普通高等师范专科学校。2008年4月升格为普通高等师范本科院校,并更名为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二、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实施。
第十八条 我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不超过我校在该省(区、市)招生计划数的110%。湖南省各科类提档比例不超过相应科类招生计划数的105%。
第十九条 非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按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并按照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对进档考生的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即以投档成绩为依据,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不设专业志愿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低于其他考生。
进档考生若出现投档成绩同分的情况,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规则为:语文、数学、外语。
第二十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认可各省(区、市)艺术统考成绩。
1.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我校对进档考生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投档成绩同分的情况,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规则为:语文、数学、外语。
2.对于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综合成绩=(高考文化分/高考文化满分)×750×30%+(专业统考分/专业统考满分)×300×70%。综合成绩同分的情况,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规则为:语文、数学、外语。
3.如上述原则与生源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按生源省(区、市)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我校设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该专业录取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及学校制订的具体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二条 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所加分计入投档成绩。
第二十三条 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区、市),我校录取原则按相关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本省(区、市)招生考试网站或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