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女子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湖南女子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湖南女子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湖南女子学院,前身是湖南女子职业大学,创办于1985年,2010年3月18日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所公办全日制女子普通高校,全国三所独立设置的女子普通本科高校之一,全国妇联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世界女子教育联盟成员,中国女子高校联盟成员。
学校的创建和发展离不开各级政府和领导的高度关怀。建校之初,时任************胡耀邦为学校题写校名并题词“祖国的兴旺发达,需要更多的妇女人才”;原******刘少奇夫人、全国政协原常委王光美生前担任学校名誉校长;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兼全国妇联主席陈慕华、彭珮云、顾秀莲、陈至立先后来校视察并指导工作。
二、湖南女子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文理科提档比例为1: 1.01,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普通文理科考生专业录取原则
(一)各生源省份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若投档成绩相同则按生源省份投档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若生源省份无明确的同分排序规则,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同分排序后仍完全相同的,学校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若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退档。
(二)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艺术类本科专业考生的录取
(一)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专业采用新疆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外,其他拟招生省份艺术类专业成绩采用各省统考或联考成绩。报考学校艺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市、区)相应艺术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学校投放了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份,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进行录取:1.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文化、专业成绩均上线前提下,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专业成绩再相同,则再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从高到低录取;2.音乐类、舞蹈编导专业在文化、专业成绩均上线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若文化成绩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3.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在文化、专业成绩均上线前提下(其中专业成绩使用该专业在生源省份所对应科类的专业成绩),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50%+文化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九条 湖南省考生报考空中乘务专业需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测试合格,文化达到湖南省专科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他省份考生报考空中乘务专业须符合本章程第十五条要求及达到生源省份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条 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学校招生网及招生公众号公布。
第二十一条 新高考改革省市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