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毗邻美丽的东湖,是一所历史悠久、底蕴深厚的老牌院校。前身是武汉电力学校,创建于1953年。1958年升格为武汉电力专科学校(办专科)。1960年筹建湖北电力学院(办本科),并招收了第一届本科生。1962年更名为武汉电力学校。2002年升格为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68年来,学院为国家电力工业和地方经济发展输送了7万余名毕业生,大量毕业生已经成为电力行业的各级领导干部和专业技术骨干,享有“湖北电力黄埔”之美誉。2019年入选国家“双高计划”首批建设单位。
建校以来,学院不断创新教育教学理念、办学体制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在中国电力教育发展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身影。学院是“国家双高建设单位”“湖北省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湖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和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是“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湖北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湖北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全国电力系统仿真培训基地”“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武汉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基地”,是首批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示范站所,是“教育部电力行指委电力系统专委会主任单位”“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产教融合专业常务理事单位”“湖北省职教学会副会长单位”。
二、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工作体制。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实施网上异地远程录取。
第十一条 学院录取的考生应填报有我院志愿,在各省(区、市)划定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当地省招办的政策进行调档。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市录取时,学院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二条 对拟录取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确定录取。如考生所填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考生成绩在允许调剂的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凡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剂者,一律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情况下,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
对于第三批高考改革试点广东、湖南、湖北的考生,采用“院校+专业组”模式录取,拟录取考生的专业安排同样根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确定录取,专业调剂按当地新高考方案实施。辽宁、河北、重庆的考生按照“专业(类)+院校”模式录取。
第十三条 学院认可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种增加分数投档优惠政策和降低分数投档照顾政策。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上照顾分后的总分数对待,安排专业时认可加分。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当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相关文件。电力类、动力类、机电类专业,色盲、色弱、双眼视力矫正度数大于600度者请谨慎报考(就业推荐过程中可能会面临选择性限制)。
第十五条 所有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外语语种:各专业不限制应试语种,但我院公共外语为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