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是2003年3月由湖北省教育厅批准试办、2004年2月经教育部确认,由湖北工程学院举办的一所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学校位于武汉市卫星城市、汉孝子董永故里——孝感市城区,与武汉市相距45公里,距天河机场30公里。京广、汉渝铁路,107、316国道、京珠和汉十高速公路贯穿孝感市、孝汉城际列车直通武汉,交通十分便利。
学校依托湖北工程学院优质办学资源,根据市场和社会需求,按大学科门类整合的思路现设置有语言文学系、财经政法系、信息工程系、城市建设系、生物化学系和机电工程系等6个教学系和1个公共课部,开办有35个本科专业和23个专科专业,其中大部分专业依托湖北工程学院的优势和特色专业开办,具有广阔的就业前景,生物工程专业现被列为湖北省教育厅重点(培育)本科专业建设项目,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和电子信息工程专业获批湖北省高等学校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被认定为第二批“湖北省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训)基地”,《市场营销学》、《文字与版式设计》2门课程被认定为省级线下一流课程。目前,学校共有学生近6500人,专任教师253人,外聘教师130人。
二、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录取规则
1、学校招生工作在湖北省教育厅领导下,在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2、学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录取工作在湖北工程学院的指导下组织实施,接受湖北工程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3、按各省(市、区)招生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一般控制在105%以内。
4、按照“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录取并安排专业,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对排序规则作出了规定,则按相应规定执行。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的普通类专业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5、实行“院校专业组”投档模式的高考改革省份,对进档考生按专业组投档结果进行专业安排。涉及高考选考科目及内容,以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6、除外语类专业外,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安排英语授课。
7、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
8、对于按照教育部及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可增加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同等对待。
9、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10、艺术类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市、区)统考成绩,录取时按高考投档成绩的40%和专业统考成绩的60%合计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专业分高的优先录取,如果生源省份对录取规则另有要求,则按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11、预留计划的使用将严格按照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调到生源好的省(市、区)录取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