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是2003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湖北经济学院、湖北亿优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合作共同举办的非营利性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座落在风景秀丽的武汉汤逊湖畔,占地面积500余亩,是一所人文、生态的现代化大学。
建院以来,学院始终坚持走与举办高校——湖北经济学院“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长期依存、共同发展”的道路,紧盯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设置专业,逐步形成了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法学、文学、艺术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格局。开设有27个本科专业、11个专科专业,在校生规模稳定在11000人。
二、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录取规则
9.录取体制
在各省级招办统一组织下进行。
10.录取方式
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11.调档比例
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要求: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C及以上)。
12.专业安排
(1)对进档考生根据其投档成绩、并参考专业志愿顺序,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办法择优录取。
(2)实施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须符合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志愿规则遵循生源属地化原则,执行所在省(区、市)的相关政策。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可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和我校招生网查询。
(3)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全部都无法满足时,在考生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前提下,调剂到未录满专业,若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
(4)若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相同,参考所在省(区、市)同分投档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安排。
(5)若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投档排序规则及规定的录取规则,则按其规定执行。
13.政策加分
认可各省级招办规定的政策性加分,对加分投档考生,将以加分后的分数进行专业安排(考生加分分值上限为20分)。
14.外语语种
英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非外语类各专业不限考生应试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教学。
15.应、往届生,男、女性别要求
录取时,在各省级招办没有特殊要求的情况下,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不设男女比例。
16.考生不良行为记录参考
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中记录的不良行为(如不诚信行为等)将作为我校是否录取的参考依据。
17.艺术类专业录取
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使用各省级招办专业统考成绩,专业考试合格者,须同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计分方法执行各省级招办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办法,我校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