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于2003年6月成立的一所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学校位于有着2800年历史的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北省域副中心城市—襄阳市。2019年,襄阳市市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市属最大国有独资公司---汉江国有资本投资集团作为学校新的唯一投资方,参与学校建设,为学校发展提供了雄厚的资金和资源保障。
学校始终秉承“以父母之心育人”的育人思想,坚持“应用型、技术型”的办学定位,遵循“突出专业特色、强化实践环节”的人才培养理念,走“学科立校,人才强校,突出特色,差异发展”的办学之路,坚持立德树人为根本,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学科基础扎实、综合素质高、应用能力强、职业技能优,具有实践创新能力的应用型、技能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管理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录取时,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各专业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对应届生和往届生同等对待。
第十二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录取时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其中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对于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各种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学校均予以承认。
第十四条 按教育部规定,报考我校的考生外语语种不限。根据我校专业培养需要,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大学英语,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五条 进档考生的专业分配原则:
(一)实行“专业(类)+院校”投档模式的高考改革省份,进档考生按所投专业(类)进行专业安排。
(二)传统高考省份和实行“院校专业组”投档模式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进档考生分类(专业组)按分数(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队,依次按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考生同意调剂,则安排到未录满的专业;不同意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
(一)传统高考省份。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文综/理综、文综/理综中的最高分;
(二)新高考改革“3+3”模式省份。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三门选考科目之和、选考科目中的最高分;
(三)新高考改革“3+1+2”模式省份。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首选科目、再选科目之和、再选科目中的最高分。
第十六条 我校艺术类专业为:广播电视编导、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艺术类专业录取总体要求: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类考生文化课成绩应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投档资格线;专业课应按所在省招办的要求参加本科专业统(联)考,并取得合格证,专业课考试成绩以各省统(联)考成绩为准。艺术类各专业投档排序成绩按各省统一规定换算标准执行,若各省没有统一换算标准的,则按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