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山东劳动技师学院)是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始建于1955年。学院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全国1+X证书试点高职院校”“山东省高等教育技能型特色名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单位”“国家技能人才培育工作突出贡献奖”获得单位,“山东省机械行业职业教育培训集团”牵头组建单位,山东省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单位。
学院位于美丽的泉城济南,现有槐荫和长清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050亩,建筑面积49.7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4000余人。校内实习实训场地面积95000多平方米,实践基地、实训室168个,实习实训工位6100多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1.84亿元,新建智能制造产线五轴数控、工业机器人、3D打印、CAD机械设计、货运代理、虚拟现实技术、电气自动化、新能源汽车等20多个高端实训室(中心)。
二、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第十二条 报考方法:参加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考生,凡是高考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者(外省考生达到所在省规定批次线),在各省考试院规定的时间以规定的方式填报我院。
第十三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四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遵循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按分数优先原则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外语语种不限,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我院不进行艺术类专业测试,艺术类统考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艺术类专业志愿录取原则,对达到山东省艺术类专业最低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我院的考生,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