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大学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临沂大学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临沂大学简介和师资力量
临沂大学是一所理、工、文、经、管、医、法、艺、教等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大学。学校是山东省特色名校、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高校、国家发改委“产教融合”项目重点建设高校,被教育部评估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学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商贸物流之都、滨水生态之城、红色旅游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山东省临沂市。学校前身是1941年中国抗日军政大学第一分校支持建设的抗大式学校,后多次迁徙合并,校名几度更迭,历经滨海建国学院、临沂第一师范、临沂教师进修学校、临沂教育学院、临沂师专、临沂师范学院等发展阶段,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临沂大学,2018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权,2021年成立临沂大学医学院。建校80年来,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沂蒙精神,培育临大特质,为党和国家培养了36万余名优秀毕业生,熔铸形成了浓厚红色基因和鲜明办学特色,学校事业发展不断谱写新篇章。
二、临沂大学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第十二条 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各省招生文件精神执行。认可各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三条 招生类型、招生批次和投档比例
招生类型:夏季高考
招生批次:山东省内,省属公费师范生在提前批招生;其他专业在常规批中招生。省外招生批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批次招生。
投档原则及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执行。
第十四条 报考英语相关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合格证发放及成绩的使用
临沂大学各艺术专业(除统考专业)均参加2021年山东省高校专业联考平台,并认可其测试方案、分数计算办法、投档规则及相关专业合格证。获得专业合格证者方可报考我校相关专业。
1.层次:本科
(1)山东省统考专业:
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专业使用我省统考成绩。
(2)山东省联考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山东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联考(由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平台组织)合格成绩。
音乐学(师范类)专业使用山东省音乐类专业联考(由山东师范大学平台组织)合格成绩,认可联考主项为声乐、器乐的合格考生。
音乐学专业(招收民族器乐方向)使用山东省音乐类专业联考(由山东师范大学平台组织)合格成绩,认可联考主项为民族器乐的合格考生,主要招收二胡、板胡、柳琴、琵琶、阮、扬琴、竹笛、笙、唢呐、民族打击乐、民乐大提琴、民乐低音贝斯等乐器演奏的考生。
(3)省外招生专业
使用当地省份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2021年同类专业的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
2.层次:专科
(1)山东省统考专业:
美术类、舞蹈类专业使用我省美术类、舞蹈类(艺术舞蹈)统考成绩。
(2)其他专业:
音乐教育(师范类)专科专业:使用本科院校音乐类专业本科合格成绩。
音乐教育(中外合作)专科专业:使用本科院校音乐类专业本科合格成绩。
第十七条 体育类专业成绩的使用:体育类本、专科专业均使用生源省份的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统考)成绩。
第十八条
(一)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规则:
1.录取山东省生源时,从进档考生中,依据投档成绩及各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2.录取省外生源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取满计划为止;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
3.生源省份对录取规则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其中,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浙江省及天津市等参加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从进档考生中,依据投档成绩及各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对不满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考生,进行退档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按照“专业志愿清”方式。对投档考生按所报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至计划录满为止。对因总分低且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予以退档。
(二)省属公费师范生录取规则:
进档考生按照山东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执行。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按照《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规定执行。
1.省内本科专业:
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依据综合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综合分计算办法见《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舞蹈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从进档的考生中,依据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播音主持艺术专业(使用联考成绩),从进档考生中,依据综合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音乐类专业(使用联考考成绩),从进档的考生中,依据专业联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2.省外本科专业:
若招生省份按照综合分投档,则按投档成绩录取。否则:美术类、数字媒体艺术、书法学、音乐学专业依据专业成绩,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文化成绩平行者,按照艺术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3.省内专科专业:
统考专业按大类使用综合分数(与本科同类专业折算办法相同)投档,校考专业按大类使用文化成绩投档。投档及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相关规定执行。
(四)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录取山东生源时,从进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进行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照专业成绩的高低进行择优录取。
录取省外生源时,从进档考生中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文化成绩平行时,按照体育专业成绩高低进行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文理兼收的同一专业,录取原则一致。若按照计划录取到最后一名时,出现成绩平行的情况,文史类、艺术文考生依据文综、语文、英语成绩;理工类、艺术理考生依据理综、数学、英语成绩,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