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财经大学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内蒙古财经大学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内蒙古财经大学简介和师资力量
内蒙古财经大学(Inner Mongolia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简称内财大,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学校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入选数据中国“百校工程”产教融合创新先行先试合作院校项目、“双万计划”。
学校始建于1960年,名称为内蒙古财经学院;1962年改建为内蒙古财贸干部进修学院,1965年改为内蒙古财贸学校;1979年恢复本科招生,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复建内蒙古财经学院;2000年学院与内蒙古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合并成立新的内蒙古财经学院;2005年取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内蒙古财税职业学院、内蒙古工商行政管理学校并入学院;2012年经教育部批准,学院更名为内蒙古财经大学。
二、内蒙古财经大学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第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本招生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结合考生成绩择优录取。
第九条 学校录取工作全部采用网上远程录取的方式。
第十条 提档比例按照有关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对于享受各种优惠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属地化管理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录取和专业安排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准。
第十二条 专业安排以专业志愿清为原则。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如考生所填报专业已录取额满,并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根据剩余专业的专业一志愿报考比例和考生投档分数,由高到低依次调剂;未填报专业服从调剂者,在其所填报志愿专业已录满时,学校将予以退档。
第十三条 由省级招生部门按规定投档到我校的考生,先执行教育部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对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文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择优录取;对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外语择优录取。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本科专业中经济学、能源经济、农村区域发展、金融学、财政学(实验班)、税收学(实验班)、财政学、税收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跨境电商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安全方向)、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软件工程专业,高职高专各专业受师资等办学条件限制,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第十五条 有特殊要求的专业: 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英语笔试成绩最低分数要求90分(满分以150分计)。 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英语笔试成绩最低分数要求100分(满分以150分计)。 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跨境电商方向)专业外语笔试成绩最低分数要求100分(满分以150分计)。
第十六条 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投资学(财富管理方向)专业、国际商务(跨境电商方向)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安全方向)专业只录取填报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七条 少数民族预科学制为五年,第一年为预科阶段,不分专业,目的是提高汉语及基础课水平。预科结束后,根据教育部教民[2020]4号文件精神,以及《内蒙古财经大学少数民族预科生升本工作方案》和《内蒙古财经大学少数民族预科生升本工作细则》规定,转入相关招生专业学习。
第十八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