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佛山职业技术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佛山职业技术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于2000年6月正式挂牌成立,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佛山市人民政府举办和主管的一所全日制公立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坐落于三水国家级工业园区腹地,总占地面积962亩,建筑面积23.5万平方米,政府总投资11.8亿元,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超万人。设有智能制造学院、电子信息学院、汽车工程学院、新能源与节能环保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文化旅游创意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7个二级学院。
学校是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广东省一流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佛山市职业教育基地总部单位,佛山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联盟牵头单位,佛山市职业教育学会牵头单位,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021年成功立项国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
学校秉承“修身 笃学 长技 创新”的校训精神,坚持“以德治校、人才强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的发展策略,围绕“立足地方、服务企业、质量为本、校企联动”的办学理念,面向粤港澳大湾区及佛山区域重点产业,紧密对接广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和区域产业结构调整需要,服务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按照“新产业引领新专业,强专业支撑强产业”的专业建设原则,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形成以智能制造专业群为龙头,以信息技术专业群和经济管理专业群为两翼,以汽车专业群、新能源专业群、艺术设计专业群和食品饮料专业群为新增长极的11大专业群,42个专业,其中中央财政支持重点专业2个,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3个,国家级骨干专业4个,省级重点专业5个,省级品牌专业9个,IEET认证专业1个。现有2个国家级公共实训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训中心,11个省级实训基地,14个省级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教学设备总值达2.2亿元。
二、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在广东省报考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一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五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