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理工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广东理工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广东理工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广东理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前身始于1995年创办的肇庆科技培训学校。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肇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升格本科并更名为广东理工学院。2018年通过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授权点评审。
学校坐落于粤港澳大湾面积最大和最具潜力的主体城市肇庆市,经过20多年的努力,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实力不断增强。学校现共有3个校区(高要校区、玑东校区和鼎湖校区),占地总面积1520.6亩。学校全日制在校生30500余人,教职工1700余人。
学校设有经济管理学院、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工业自动化系等现有10个二级院系,另设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基础课教学部。现共有33个本科专业和26个专科专业,拥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等6大学科门类,形成了以工为主,经、管、文、艺术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
学校面向广东省特别是珠三角地区经济增长与社会进步对人才的需求,不断调整优化专业结构,探索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模式,重点部署并加强工科学科专业建设,重视与地方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关联的应用技术研究。在机器视觉与智能检测、智能制造等方向上已取得实质性成果,建立了肇庆(高要)智能制造研究院和机器视觉与智能检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科大讯飞有限公司签约共建省内第一个高校人工智能人才培养中心,共同为人工智能产业经济发展作贡献。
二、广东理工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含美术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
第二十二条 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后的考生。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份,按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根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术科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分(合成综合分=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60%),按合成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合成综合分相同时,依照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术科统考成绩仍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语文、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科数学/理科数学科目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第二十三条 本校学分互认/联合培养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具体培养模式和收费标准详见学校招生网站。招生录取时,如出现生源不均衡,进行组内专业间计划调整,录取有关考生。
第二十四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六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校在浙江省、海南省、山东省、福建省等高考改革省份的选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相应省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