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简介和师资力量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以下简称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学校前身是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在原金华城乡建设学校和浙江广播电视大学东阳学院基础上组建,2003年4月,经浙江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正式建校。2019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校名暂定为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本科)。2020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正式更名为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
学校地处浙中金义都市区,坐落在素有“教育之乡、建筑之乡、工艺美术之乡”美誉的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东阳市。现下设7个学院。学校环境优美、设施一流,建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实验实训室、篮球馆、田径场、文体中心、图书馆和各类生活设施,校园信息化条件优良。
二、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严格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志愿投档、录取的各项规定,并根据当地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具体录取方式为:
1. 浙江省内考生
(1)遵循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录取原则。
(2)以考生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或考试类别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录取到考生所填报的专业,投档比例1:1。
(3)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志愿顺序录取。位次在前的考生先录取;位次相同的考生,则志愿顺序在前的考生先录取;全部相同的,则全部录取。
2. 浙江省外考生
按照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于进档考生,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即按投档总分排序,由高到低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未满专业录取,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2)实行新高考试点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外语语种要求:学校所有专业外语教学均使用英语,所有专业无口试、面试要求。
第十八条 所有专业无专业加试要求。
第十九条 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条 身体健康要求
1. 所有专业的体检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性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对《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
2. 报考我校空中乘务专业(专科)的考生还需达到以下要求:
(1)女性身高160cm至175cm;体重:【身高(cm)-110】±【身高(cm)-110】×10%;单眼矫正视力不低于0.5(C字表);无色盲。
(2)男性身高170cm至185cm;体重:【身高(cm)-105】±【身高(cm)-105】×10%;单眼矫正视力不低于0.7(C字表);无色盲。
(3)听力不低于5米,无影响耳压功能的疾病。
(4)五官端正、肤色好、面部和手、臂无明显疤痕,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口齿清楚,无口臭,无腋臭;无明显的内、外八字脚;无纹身。
(5)无精神病史;无影响功能和身体的慢性疾病、无肺结核等传染病;无肝炎或肝脾肿大、HbsAg阳性。
特别说明:报考以上专业考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上述标准对考生的体检结果进行复查,不符合条件者,根据学生申请经批准后转入学校相关专业。